汙水在線監控數據異常!南通崇川一印染企業未保證自動監控正常運行被查處
2023-03-22 20:01

昏暗廠房裏湧動的汙水,經過一道道反應池和管道後進入采樣口,輸送至站房的在線儀器內,經過消解反應光電轉換,最終呈現為屏幕上閃動的數字,呈現出全區數十家重點排汙單位的生產排放情況,成為環境監管的“鷹眼”。

近期,南通市崇川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非現場執法,分析企業日常汙水在線監控數據,彙總在線監控預警報警情況,發現某印染企業廢水COD、氨氮等指標數值較低,且設備故障標記次數較多,存在不正常運行的可能。

執法人員立即趕赴企業進行核查,通過查看該單位在線監控設備後台數據和運維記錄,發現該單位pH計長期未開展校準校驗,各監控因子也未開展在線監控儀器實際水樣月度比對,COD在線監控儀器無自動校準功能,運維台賬顯示手工校準校驗頻次不足,且部分校準台賬記錄在儀器後台無法查到對應曆史數據。該單位未根據《水汙染源在線監測係統(CODCr、NH3-N 等)運行技術規範HJ 355-2019》的要求落實在線運行管理,未保證自動監控正常運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崇川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企業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隨著汙染源自動監控的推廣應用,越來越多的企業納入自動監控監管範圍。但許多企業對於自動監控相關法律和技術規範知之甚少,對於汙染治理設施和自動監控設備的管理簡單粗放,對運維人員的監督流於形式,甚至有著簽了合同,運維管理交給第三方單位就可以不聞不問的心理,沒有意識到企業對於保障自動監控正常運行的主體責任,導致未按規範開展自動監控運維的情況頻頻出現。

《江蘇省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蘇環辦〔2021〕3號)第五條以及第十六條明確了排汙單位對規範自動監控運維負責,不得將法定的汙染防治責任轉移給社會化運維單位,本次案件對各在線監控聯網單位敲響了警鍾。

近年來,崇川生態環境局不斷推進非現場執法應用,在取得在線數據直接應用於行政處罰突破後,繼續深化利用在線數據發現企業違法行為能力,實現全天候、快反應、廣覆蓋的汙染排放監管新模式,打擊存有僥幸心理的個別企業,督促企業不敢違、不想違,真正做到規範生產、達標排放。

通訊員 蘇小環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曹盧傑


校對 陶善工

| 微矩陣

 報紙廣告服務 新媒體廣告刊例價 技術服務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369號新華報業傳媒廣場 郵編:210092 聯係我們:025-96096(24小時)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2120170004 視聽節目許可證1008318號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蘇字第394號

版權所有 yabo2018

 蘇ICP備13020714號 | 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 蘇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