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挪車等代駕,構成醉駕擔刑責
2023-05-21 09:50

揚子晚報網5月21日訊(通訊員 喬春 陳金春 記者 陳詠)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大家都明白。一男子酒後找代駕等待過程中,將車輛移動了一段距離,沒想到被警方發現,因其檢測數值達到醉駕標準,該男子將麵臨嚴厲的刑事處罰。21日,揚州市江都區警方通報該起產生嚴重後果的案例,警示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酒後也不挪車。

5月14日深夜23時左右,揚州市江都公安分局巡特警接路過群眾求助稱,文昌東路某酒店附近一條支道的路牙外停放著一輛轎車,一男子躺在車內睡覺,不知是否出現意外。巡特警立即前往查看。喊醒男子後,了解到男子姓張,自稱累了在車內休息一下。巡特警與男子交流中,聞到車內有一股酒氣,是不是喝過酒開的車?麵對詢問,該男子聲稱車停後在車上喝的。巡特警不能確定其是否說謊,立即將情況向交警大隊通報。

接到消息後,轄區新區交警中隊民警來到現場,通過調閱附近公共視頻,發現當晚20時50分左右,該車由文昌東路駛入,之後男子一直沒有離開車輛。對於男子聲稱酒是停車後在車內喝的,民警對車內進行搜索,並沒有發現相關裝酒器具。為確保檢測的權威性,民警對其抽血送檢。後在民警的教育下,該男子承認酒後開車,對於因自己大意而犯錯的行為,表示悔恨不已。

原來,該男子當日晚上駕車來到附近一酒店參加朋友生日宴會,將車停放在酒店附近的盲道上。酒席上,該男子喝了不少酒,結束後,知道自己喝多了,就通過手機找代駕。等了一會沒人接單,考慮到車輛停放在盲道上不好,就發動車輛,將車移動到附近不遠處一條支道路牙外的區域。哪知在車上等待代駕過程中,竟不知不覺睡著了。

本周,蘇北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報告出爐,該男子體內血液中檢測出酒精含量為297.2 mg/100ml,為醉酒駕駛標準的近4倍,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警方已對其立案偵查。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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