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繪地圖尋親案”一審宣判 兩名被告人獲刑十年以上
2023-06-13 18:10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曾連續報道的河南蘭考年近不惑之年的男子李某偉憑借5歲時的記憶“手繪地圖尋親”,在誌願者以及警方的幫助下,找到生母並相認。2023年6月13日,當年拐賣李某偉的兩名被告人一審分別被判刑十一年和十年。

據“雲南省鹽津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3年6月13日,鹽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賀某奎、王某元拐賣人口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拐賣人口罪判處被告人賀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賀某奎、王某元各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偉經濟損失5萬元;駁回李某偉的其他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1989年12月5日,被害人李某偉(時年五周歲)在家玩耍時,被賀某奎、王某元二被告人誘騙至四川省筠連縣。後被賣至河南省蘭考縣城關鄉。案發後,李某偉親屬尋找未果。2022年1月,通過DNA比對後,李某偉與其生母相認團聚。

法院認為,被告人賀某奎、王某元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情節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拐賣人口罪。根據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三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報道,2021年,李某偉在看到郭剛堂、孫海洋尋子成功後更堅定了尋親的念頭,僅憑印象花十分鍾畫了一幅老家的手繪圖並發布在網上尋親,後來他順利找到自己的母親並成功認親。

李某偉曾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他記得自己當時被鄰居(光頭)從家中帶走,乘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來到河南的養父母家,由於擔心忘記家鄉的模樣,便每天回憶並畫出來。這份手繪圖中,他的家附近有學校、公路、水塘、水田、梯田、旱地、竹林、水牛、廣柑等。家裏有石磨,堂屋最裏邊靠左有一個丁字形木架上用繩子吊著推磨,“記憶中沒見過下雪,當地有人養大批的鴨子。”李某偉稱,雖然事情過去了三十多年,但他沒有忘記家的樣子,常常憑借幼時模糊的記憶手繪家裏的地圖。李某偉被拐三十年後手繪地圖尋親的事情受到眾多愛心網友的關注。此後,幫助李某偉尋找家人的四川誌願者與疑似李某偉生母的楊女士溝通,回憶了一些當年的事情,身上的疤痕位置也符合。他的記憶是沒錯的,畫的房子等完全是一模一樣,家裏的位置基本對得上。在警方的幫助下,通過DNA比對,最終確認親子關係。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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