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探案 | 男子發個“ok”表情搭進去16萬!
2023-07-02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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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簡介:6月23日,江西法院公眾號發布了一則案例,2022年12月22日,郭某在微信上與劉某雲商量其子劉某偉借款的還款事宜,郭某發微信消息要求劉某雲成為其子劉某偉借款事務的債務擔保人,對此消息劉某雲於12月24日回了一個“OK”的微信表情手勢。後因借款人劉某偉並未償還有關欠款,郭某於今年初將劉某偉和其父親劉某雲以逾期未歸還債務為由,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6萬餘元。在審理過程中,劉某雲提出異議,認為自己回複“OK”微信表情手勢是在兩三天後,沒有義務為兒子劉某偉還款。定南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劉某雲的微信消息回複“OK”表情手勢,表明同意作為此筆債務的擔保人,所以有義務在被告劉某偉逾期未償還借款時承擔借款償還責任。最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劉某雲與被告劉某偉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平常大家在網絡聊天中都會認為“一圖抵千言”,但其實弄不好會“一圖損萬金”。不過像上麵那個案子,法院的認定,是基於案件發生的場景下,解釋表情符號的含義,是符合社會一般人的認知的,可以推定當事人是同意的。

據2022年6月江蘇高院發文科普,經檢索裁判文書網,2018年以來,全國共有158起以表情符號作為證據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增幅明顯。

網絡聊天時使用表情符號,已成為廣大網友必不可少的輸入習慣。表情符號有利於網絡交流的情感化、趣味化和簡約化,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文字難以表達的情緒態度,然而,不當甚至惡意使用表情符號也會導致消極結果,衍生出糾紛、侵權甚至違法犯罪等諸多法律問題。由於表情符號的含義可能存在多種解讀,因此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網絡對話中,對於表明態度的關鍵信息應盡量使用文字形式進行表達,或者選擇不容易引起歧義的表情符號,以明確雙方真實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同時,注意對相關聊天記錄進行留存,便於在糾紛發生後用於維權舉證。

策劃 陳迪晨

文案 任國勇 張冰晶

攝像 盧  婧

剪輯 唐嘉鈺

設計 肖  甜

| 微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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