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頭條】被拐女孩26年來一直記得那張醜惡的臉,庭審時再次與人販子四目相對
2023-07-14 19:53

2023年7月14日,貴陽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餘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庭審就該案刑事部分展開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公訴機關認為,餘華英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建議法庭判處餘華英死刑。

1995年,女孩楊妞花在貴州貴陽被餘華英拐走,以2500元的價格賣到河北邯鄲。楊妞花在2012年開始尋親,2021年終於找到了家人。然而與親人團聚時,她得知父母因積鬱成疾早已離開了人世。楊妞花一直記得人販子的模樣,堅持追責。2022年,拐賣她的餘華英被警方抓獲。在今日的庭審現場,楊妞花索賠880萬,並且堅持要求判人販子死刑。

找到親人才知父母已去世

一眼認出當年人販子

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人從貴州貴陽拐到河北邯鄲,以2500元的價格賣給了河北邯鄲的一位老人,並且更名“李素燕”。

楊妞花被拐賣到邯鄲不久後的模樣

收養她的家庭是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和一個聾啞人,家裏是三間土坯房,有的時候還漏雨,生活非常艱苦。她在這個家隻讀到小學六年級,就沒有繼續讀書了。

楊妞花從2012年開始尋親,起初是找尋親誌願者組織幫忙,2021年4月,楊妞花開始在短視頻平台上發尋親視頻,並且發了一張自己根據記憶畫的地圖。

楊妞花在短視頻平台發圖片尋親

楊妞花的堂妹很快在刷視頻的時候看到了她,並且幫她聯係上了如今在江蘇南通生活的姐姐。經過DNA鑒定,確認了親屬關係 。

楊妞花被拐前和家人的合影

楊妞花尋找了親人多年,終於知道了自己的來曆,本來應該是喜悅的。然而她得知,父母因為她被人拐走,陷入深深的自責和傷痛之中,很早就過世了。姐姐也抑鬱了好多年,在這個坎裏麵根本就走不出來,結婚之後很多年才好轉。揚子晚報紫牛頭條曾經報道過楊妞花尋親的新聞,詳情請戳【紫牛頭條】5歲被拐,25年後找到親姐,卻得知父母積鬱成疾,早已去世

餘華英在拐賣楊妞花的過程中,曾經對她拳打腳踢,還用開水燙她的頭。人販子的形象一直刻在楊妞花的腦海裏。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曾經給了她十幾張照片讓她辨認,她一眼就把餘華英認出來了。

人販子曾多次拐賣兒童被抓

在村裏謊稱在外開店

2023年7月5日,楊妞花從律師那裏得知,法庭的開庭通知到了,10日拿到之後,她就通過社交媒體表示,已經和律師安排好時間,將會去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庭審。

拿到立案通知書後,楊妞花(左)和姐姐一起給父母上墳

楊妞花告訴記者,餘華英被捕後曾向警方交待,是因為偷不到男孩才偷了楊妞花,在她拐賣的孩子中,楊妞花賣得最便宜。拐到邯鄲後,一度找不到買主,楊妞花說:“她讓我在寒冬臘月穿一條單褲在院子裏凍著,還曾經拿開水澆過我的頭。”

另一頭,楊妞花的父母為了尋找女兒已經找瘋了,楊妞花眼含淚水痛苦地說:“他們哭著喊著找孩子的時候,人販子在數錢,他們擔心孩子吃不飽穿不暖的時候,人販子讓他們5歲的女兒穿著單衣寒冬臘月在門口給她放哨,她在屋裏跟人鬼混。”

今年將滿60歲的餘華英是個慣犯。根據檢方指控和此前判決,1993年起,她陸續夥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龔某良拐賣多名兒童。這些兒童均被從西南地區拐賣至河北邯鄲。

2000年,餘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當時,餘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後釋放。2004年,她在雲南再次作案時被抓。彼時,她和丈夫均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並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間,餘華英獲減刑三年。出獄後,餘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姐姐後向警方反映了情況。

餘華英在未被處罰前,會隔三差五地回老家,因為她需要回那邊偷小孩。“她在他們村裏麵屬於生活非常富有的,她告訴村裏人,她在外麵開飯店,開服裝店,大家都特別佩服她,覺得她家裏經濟條件好,有權威,甚至有事的話都會找她評理幫忙,其實她是偷孩子的。我就覺得她瀟灑了這麼多年,找不到諒解她的理由,一定要求判她死刑。”

生活中的楊妞花

人販子被指控拐賣了11名兒童

楊妞花向其索賠880萬

7月14日上午9點,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貴陽市中院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此案,包括一名審判長、兩名審判員和四名人民陪審員。餘華英認罪認罰,辯護人由法援律師擔任。

楊妞花(中)帶著父母生前的照片準備參加庭審

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餘華英於1993年以來夥同他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後多次拐賣兒童,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次庭審,受害人中隻有楊妞花一人參加庭審,另有一名受害人委托自己的親姐姐參加旁聽,還有兩名受害人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委托律師參加庭審。

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餘華英提起公訴,楊妞花向餘華英提出了790萬元的民事賠償。此案本在2023年4月27日開庭,但楊妞花因對檢方給出的14年量刑建議不滿意,她委托律師將此案申請由貴陽市南明區法院移交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介紹了該案的相關情況。王律師告訴記者,他一直在關注此案,此前也一直在接受楊妞花的谘詢,開始介入該案件是在今年4月,擔任刑事控告及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代理人。

關於該案的提級管轄,王律師表示,他介入該案後通過卷宗得知,南明區檢察院建議量刑14年。“如果在基層法院審理,最高刑期為15年,作為一個造成那麼多孩子被拐賣的人販子,情節這麼嚴重,這樣的結果顯然是受害人無法接受的。”隨後,王律師向南明區人民法院提出提級管轄的申請,第二天就接到法院通知,該案已經退回區檢察院。最終,6月9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告,已依法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王律師介紹,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又補充了一起犯罪事實,目前起訴書指控的該案被拐兒童多達11名,這11名被拐賣的兒童目前已經全部比對成功。

此次庭審,楊妞花將民事賠償金額從790萬元提高至880餘萬元。王律師介紹,原來賠償金額參照的是國家賠償標準,今年5月份國家賠償的標準提高了,因此也相應地有所提高。至於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的,王律師表示主要從以下四方麵構成,“第一是楊妞花父母的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第二是楊妞花被拐賣的這26年人身自由被限製的賠償金;第三就是精神賠償金,每年10萬元,26年共計260萬元;第四是楊妞花這麼多年尋親的支出。”

不過,王律師也坦言,賠償金額可能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或隻能認定很少的部分,“但是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訴求,讓人販子的行為造成的受害人家庭損失和人員死亡結果的事實得到認定,那麼人販子就應當對此承擔責任,付出代價。我們是為了表明一個態度,同時也是為了對其他人販子起到震懾作用。”

26年一直記得人販子的臉

在法庭上再次與其“四目相對”

7月14日下午1點30分左右,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一審結束,法庭擇期宣判。楊妞花說,餘華英在法庭上還跟她的律師爭吵,聲稱雖然拐賣了這麼多兒童,但是沒有對他們進行虐待。

楊妞花就曾遭到過餘華英的虐待,而且有一名被拐男童養父向警方供述,這個孩子到他們家的時候,頭部是有傷的,說明餘華英對這個孩子造成過傷害。

楊妞花在庭審結束後表示,一審過程中餘華英的認罪態度不好,雖然承認拐賣了這麼多孩子,但在很多地方含糊其辭,對她不利的就說不知道。

王律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本次庭審進行得比較順利,“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訴訟權利,檢方對餘華英犯罪事實的所有證據都進行了出示,最終認定被告人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並當庭建議對被告人判處死刑。”

“在庭審中,被告人餘華英雖然認罪認罰,但我們認為她的認罪和悔過態度是不誠懇的,因為對本案的很多細節,她都沒有供訴。”不過,王律師表示,這些都不影響對被告人的最終量刑,“因為公訴人的證據都是紮實的,鑒於此,被告的辯護人也提不出其他的意見。”

楊妞花在法庭上當麵和餘華英對質,問她是否記得自己,楊妞花說記得。“然後我親口告訴她,是我打電話報的警,最終讓她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也是我要求判她死刑的,因為你對我造成的傷害是無法用任何東西彌補的。26年來,我一直記得你的長相。”

楊妞花說,她根本就不想看到餘華英的那張臉,因為那張臉在她腦子裏麵已經深深印刻了20多年,“但是為了讓她得到懲罰,我再次跟她四目相對。”

很多丟失孩子的家庭也趕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外麵,舉著尋親信息的牌子為楊妞花助威。楊妞花說:“我想告訴他們,我能尋親成功,你們也可以,要相信你們的孩子一定會回來的,並且在孩子回來之後,我們絕對不會放過人販子,隻要是我們堅持,一定能把人販子抓到。”

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陳勇

編輯|張冰晶

剪輯|萬惠娟

主編|陳迪晨

圖片和視頻素材: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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