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見義勇為模範”將享市級勞模待遇
2024-07-18 19:35
揚子晚報網7月18日訊(通訊員 周書媛 田廷江 記者 高峰)近日,宿遷市政府出台了《宿遷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宿政規發〔2024〕4號),該辦法將於2024年9月1日起全麵施行。
據介紹,該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工作,堅持即時表彰與集中表彰相結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授予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頒發獎章、證書並發放獎金,其中獲得市“見義勇為模範”稱號的人員享受市級勞動模範待遇。
辦法明確,市級見義勇為稱號包括“見義勇為模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市人民政府每3年集中評定一次,各縣(區)人民政府將見義勇為表彰活動納入表彰獎勵項目計劃,適時組織開展。市人民政府每屆評定見義勇為稱號總名額不超過30名(含見義勇為群體)。
該市對獲得市“見義勇為模範”稱號的個人獎勵人民幣3萬元,對獲得此稱號的群體獎勵人民幣6萬元;對獲得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個人獎勵人民幣2萬元,對獲得市“見義勇為先進群體”稱號的獎勵人民幣4萬元。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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