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網絡暴力,用法治守護網絡家園
2024-07-30 17:22

 8月1日起,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出台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這標誌著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將有規可依。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網絡空間生態治理,著力淨化網絡環境。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係,推動形成良好網絡生態。”此次出台施行的《規定》,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從一般規定、預防預警、信息和賬號處置、保護機製等方麵作了明確,將進一步完善打擊治理網絡暴力的製度體係,夯實清朗網絡空間的製度基礎。

 

  今年是我國全功能接入國際互聯網30周年,也是我國網絡法治建設起步30周年。30年來,我國網民規模達10.92億,互聯網普及率達76.4%。人們在享受互聯網帶來便利與好處的同時,也不時受網絡暴力、網絡戾氣的困擾。網絡空間是億萬網民的精神家園,絕不允許網絡暴力滋生蔓延。運用法治力量來懲治網絡暴力,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和網絡秩序,對營造和諧、理性、有序的網絡環境就顯得極其重要。為此,國家網信辦及公檢法等職能部門先後出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等規章、文件,開展“清朗?網絡暴力專項治理行動”等,偵辦了一批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網絡暴力案件,不僅震懾不法分子,也有力地清朗了網絡空間。

 

  治理網絡暴力信息,抓住源頭是關鍵。在現實生活中,常常發現,網絡暴力一旦發生,就會導致不良信息鋪天蓋地,而遭受網絡暴力的網民,麵對網絡上或以文本、圖像,或以音頻、視頻等各種形式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攻擊,往往無力招架、百口莫辯,無從澄清正名,更是無法找到施暴者。因此,治理網絡暴力信息,必須要從源頭上加以規範和治理。此次《規定》明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要健全用戶注冊、賬號管理、個人信息保護、信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識別處置等製度,依法對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壓實網絡平台主體責任,就抓住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的一個重要源頭。

 

  治理網絡暴力信息是一項係統工程,建立全鏈條治理模式是根本。在落實網絡平台責任的基礎上,須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主體共同參與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製。此次《規定》還明確,要求網信、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對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通報、取證調證、案件督辦等工作機製,協同治理網絡暴力信息。隻有構建起“政府—平台—用戶”的多層次治理體係,形成“自律—管理—保障”的立體化治理格局,才能使事後救濟和懲治,轉向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流程防範和治理,從而提升廣大網民在網絡空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讓我們以貫徹落實《規定》為契機,不斷深化網絡生態治理,還網絡家園以清朗,給人民群眾以安心,為實現人民群眾對網絡空間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鄒鴻清)

 

來源:江海明珠網
編輯:洪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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