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40元4天3晚遊桂林”事件讓低價遊現象再次進入輿論視野。此後,相關旅行社因為“不合理低價遊”等問題均遭到旅遊監管部門處罰。
所謂“不合理低價遊”,早在2015年就被旅遊管理部門明令禁止。標準很明確,比如價格低於地方政府或行業協會指導價30%以上的旅遊產品,便可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遊”;近年來,文旅部更是多次強調,對不合理低價遊“露頭就打”。
但“低價旅遊團”問題始終未能根除,問題出在哪兒?低價遊背後究竟是什麼樣的產業鏈?
“人”就是錢
“旅遊的水很深的。”已經做了八年旅遊團生意的常亮說。
常亮曾經是個旅遊團跟團大巴司機,跟不少旅行社合作過,之後就順勢轉行幫旅行社“拉客”並從中抽成。其中,那些以低價為噱頭,帶一車人四處逛購物點的團,他稱之為“購物團”。
他剛入行就在帶“購物團”。他發現,在購物點商家讚助下,旅行社幾乎是“零成本”運營。“比如像賣玉石、化妝品的,你來四五十個人,一家店按人頭,每人補你50塊,有些連車費也報(銷)了。”
帶團時間更長的馮莎,早在2014年就帶過“購物團”,她算了一筆賬:
“比如我們去桂林,99元一個人,一車50座的大巴,就有5000塊錢。車費兩千元、司機費四百元、導遊費三百元、最便宜的旅行餐“八菜一湯”一桌一百元,住宿兩人一間,可以先不給錢……”隻要極限壓縮成本,光憑遊客交的旅費,也能勉強保本。
真正賺錢的環節是帶遊客購物。馮莎介紹,當地的“地接”導遊會和本地商家“串通”,把遊客帶去“聽課”或購物點,並兜售遠超成本價、市場價的商品。比如,進價500元一張的乳膠床墊賣一萬五;珠寶更是“無底線”,在別處賣一兩千的玉鐲可以叫價到五萬、十萬,“這叫‘玉無價’”。
而且,這些低價團有年齡限製,遊客大都是中老年人,有一定的購買力。“一車人裏有幾個人買就OK了。”一筆賬算下來,馮莎指出,按正常的一天逛三、四個購物點,每車遊客一天能產生超十萬元的利潤。
在這樣的暴利驅動下,“99元遊桂林”“40元四日遊”都已經算“保守”了。馮莎表示:“免費去的都有。”
“宰客”與“長線”難共存
帶了幾年“低價旅遊團”,常亮和馮莎卻不想再帶了。
“我隻是組團而已,拿不到幾分錢。”馮莎介紹,自己作為“小團長”,日常工作就是轉發上級“團長”的信息,幫忙拉客,分不到宰客的“暴利”。常亮也稱,自己是從旅行社手中按人頭拿提成,無所謂帶低價購物團或中高端旅遊團,“反正我們是固定收入”。
這些小團長還會被旅行社和商家“監督”。馮莎介紹,由於“講課”的房間都有監控,她隻能在路上私下提醒遊客,在購物點隻起哄、不買東西。不過有一次,她的團裏有人被說動心了,她開口阻攔,“當場就被商家給罵了。”
而且,相比於旅行社和商家可以憑“一錘子買賣”宰客,小團長帶購物團並非長久之計。
馮莎和常亮都是在自己組的微信群裏“拉客”,有相當一部分是“朋友拉朋友”的熟人熟客。比如,馮莎的朋友,家住深圳的王阿姨就被拉進群,參加過“30元廣州周邊一日遊”。
王阿姨很快就厭倦了“購物團”。從早上6點出發,一天連逛3個樓盤,全程幾乎都坐在車上,最後也隻是到海邊拍了1小時照,回來後還經常接到樓盤推銷電話……她懷疑,自己上交的身份證、電話等信息被泄露了。此後,她再沒參加過類似團遊,“就是到處湊熱鬧,沒意思。”
這正符合馮莎的觀察,“經常去(參加購物團)的,開始還好好玩,後來基本不會去的,(遊客)會慢慢地消失。”
常亮也被客人“倒逼”著拋棄購物團。“人家回來以後都說,你下次找個不搞購物點的,價格沒關係。那下次我就找高端一點的。人家(旅行社)給我這條路(購物團旅遊路線),我也不走了。”
治理低價遊難在哪兒
隨著監管力度加大、市場日趨規範、成熟,不合理低價遊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複旦大學旅遊學院教授沈涵指出,近年來,旅遊管理部門和市監局對低價遊的管理、處罰都非常嚴格,旅行社也不敢再通過增加購物來彌補虧損。
不過,根絕“低價遊”卻不容易。
沈涵指出,相比於十幾年前,不法導遊會從旅行社處高價“買斷”遊客後,手段百出地榨取遊客價值。如今,部分“低價遊”旅行團會明確告知去特產店、小眾景點,用低價吸引一些價格敏感且時間寬裕的中老年人,主打一個“你情我願”。
最終,商家精準推銷、景點獲穩定客源、遊客花小錢觀光,旅行社賺折扣、返點……在多方“共識”下,一些“低價遊”形成了相對成熟的“商業模式”。
而且,中國旅遊市場大,發展水平參差不齊。舟山市文旅局曾發文指出,即便抽調近百名公安、市場監管、運管、交警等力量,對當地一著名旅遊市場進行監管執法,但相比越來越多的遊客,“執法力量反而顯得單薄”。
部分旅遊團也在“打擦邊球”,鑽監管漏洞。比如,不搞“強製消費”但“地接導遊”故意拖延在購物點的停留時間;讓遊客聲稱“自願購物”並全程錄像……
沈涵建議,如果真的想參加“低價遊”,可以事先拍下車牌、導遊、導遊證件等照片,萬一遇到強迫購物、導遊無證上崗、旅遊海報虛假宣傳或其他侵權行為,可以通過“12345”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並提供違法線索。
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網上舉報投訴處理係統網站
(為保護受訪人隱私,以上常亮、馮莎均為化名)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