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8月22日訊(記者 徐兢)記者8月22日了解到,為了進一步優化完善江蘇省製造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擴大惠企範圍,滿足更多中小企業需求,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下發通知,對《江蘇省製造業貸款財政貼息實施方案》和《江蘇省製造業貸款財政貼息實施細則(2024年)》進行優化完善。
今年3月,在《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印發後,江蘇率先出台製造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通過“免申直達”的方式,省、市兩級財政共貼息2個百分點。
截至7月31日,首批入庫項目966個、貸款需求1945億元,142個項目已放款184億元。企業享受到新政策,購置新設備的貸款利率從前兩年的3%降至如今的1%。真金白銀的支持,讓企業有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更有利於釋放設備更新需求。
此次優化包括三個方麵內容,其一完善貼息依據認定。
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將《方案》中“對在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簽訂貸款合同並放款,在此期間發生且支付的利息給予貼息”和《細則(2024年)》中“貼息貸款合同簽訂時間及貸款發放時間均須在政策實施期內(2024—2026年)”的規定,調整為“對在政策實施期內(2024—2026年),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用於設備購置(貸款資金已劃付至供應商賬戶)所產生的利息支出給予貼息”。
其二是擴大政策支持範圍。
取消《方案》中貼息對象應具備“截至2023年底已正常經營1年以上企業貸款用途中用於設備投資(含配套軟件)支出不少於500萬元”的規定。同時,取消《細則(2024年)》中“截至2023年底,企業需工商注冊滿1年”和“企業貸款中用於設備購置的金額應不少於500萬元”的規定。
其三是取消《方案》中關於“貸款利率不超過貸款發放時適用的lpr+50bp(即貸款利率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基礎上增加0.5%)”的規定,從而進一步取消貸款利率限製。
江蘇省製造業貸款財政貼息其他政策,仍按《方案》和《細則(2024年)》執行。
校對 王菲
編輯 :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