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聚會泄露內幕信息,5名當事人被罰沒兩千餘萬
2024-08-31 13:01

近日,盛洋科技被曝出一起內幕交易案件,引起廣泛關注。浙江證監局近日披露的5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5名當事人因內幕交易“盛洋科技”股票被罰沒2300多萬元。

“買不買自己定”

同學聚會走漏公司內幕消息

內幕信息的形成始於2020年9月25日,當時紹興市越城區招商局領導微信向盛洋科技董事長葉某明發送了合作項目的介紹資料,並推送中間介紹人聯係方式。隨後,在2020年10月25日,葉某明與公司時任董秘吳某婷、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趙某等人就公司控製權變更、資產整合等事項進行了討論,其後雙方保持溝通。其間吳某婷微信向葉某明之子、時任盛洋科技總經理兼董事葉某洋發送《交易架構說明》,在與葉某明、葉某洋三人的微信群中發送《收購人方案涉及資料清單溝通情況1119》,其中涉及股東股權變動及後續可展開業務合作,並進行語音通話。其後,雙方繼續推進相關事項,包括進行方案溝通及內部審議程序等具體細節,直至2021年10月30日,盛洋科技公開了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公告。

處罰書顯示,單某與葉某洋為高中同學,相識多年,在盛洋科技工作。葉某洋、單某、曹某、袁某傑4人建有微信群,並經常一起打籃球。2021年5月4日晚至5日淩晨,葉某洋、單某、曹某、袁某傑聚餐,葉某洋吃飯時分析過盛洋科技,和他們說現在可以買入,買不買由他們自己決定。2021年5月6日,單某和葉某洋微信討論了證券賬戶開立事宜,單某當日開通證券賬戶。其後,其餘三人均買入“盛洋科技”股票。2021年10月2日,4人再次聚餐。2021年11月19日,單某與葉某洋微信討論了“盛洋科技”股票交易及收益情況等,單某當日賣出部分“盛洋科技”股票。

而第5名當事人徐某自小與葉家相識,案涉期間負責打理葉某明家庭事務,擔任司機,與葉某明聯絡接觸頻繁。在2018年8月至2021年11月期間擔任盛洋控股經理。葉某明2020年10月25日前往上海與交信基金人員會商、2021年9月21日前往上海溝通等,均由徐某開車。

徐某賬戶組長期未交易“盛洋科技”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賬戶組於2020年11月開始通過二級市場持續買入且僅買入“盛洋科技”單隻股票,均為臨時轉入資金後基本全部買入“盛洋科技”股票,買入意願強烈。

總罰沒超2300萬元

5名當事人“人人有份”

從公布處罰金額來看,5人合計被罰沒2392.34萬元。

其中,葉某洋因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建議他人買賣盛洋科技股票被處以250萬元罰款。葉某洋同學單某、曹某、葉某洋、徐某分別被罰沒238.10萬元、124.62萬元、1438.15萬元、341.48萬元。

同花順數據顯示,盛洋科技主要從事多種射頻電纜及相關配套產品、顯示器件以及5G基站等產品與服務的研發、製造和銷售。據盛洋科技近期發布的2024年半年報公告顯示,公司上半年度營業收入3.57億元,同比增加1.36%,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12.75萬元,同比減少49.41%。

二級市場上,今年以來,盛洋科技震蕩下跌。截至8月30日收盤,年內跌幅約25%。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範曉林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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