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10樓扔個“水氣球”,yabo80 頂被砸凹陷,家長賠了7000多
2024-09-10 22:05

“熊孩子”玩“水氣球”玩習慣了,竟突發奇想,直接從10樓的家中往樓下扔,結果把樓下的一輛停放的yabo80 車頂砸出了凹陷,結果被對方車主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決其父母承擔對方損失,賠償7000多元。

yabo80 頂被“水氣球”砸出一個坑

今年4月5日下午2點左右,無錫市民徐先生將自己的小轎車停在梁溪區一小區的地麵上,隨後有事離開。一會兒功夫,等他回到車旁時卻發現,自家yabo80 的車頂赫然出現了一個凹陷,凹坑內則有一個破損的氣球,並有積水,隨即報警。

“肇事”的水氣球

車輛被拖車維修

警方現場查看,最終找到了“肇事者”,是停車位置上方小區10樓一戶人家的孩子樂樂。經了解,12歲的樂樂當時將一個注滿水的氣球,從自家陽台直接往下扔了下來,剛巧就砸到了徐先生的車頂,並生生地砸出了一個凹坑。經溝通,孩子父母同意賠償車輛維修費。

事發居民樓

水氣球網上賣的多

之後,徐先生的車輛被拖到4S店維修,快半個月後,維修完成,徐先生支付了維修費7000餘元,並取回了車輛。但在後續要求“熊孩子”家長賠償維修費、拖車費等費用時,對方卻不願意支付,理由是維修費過高,同時存在擴大維修的情況,糾紛最終鬧到了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該案中,樂樂從10樓拋擲注滿水的氣球致停放樓下的車輛受損,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其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故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承擔賠償責任。

處警證明

關於樂樂父母主張的維修費過高、拖車費沒有必要(認為砸個車頂沒有必要叫拖車拖去維修)等異議,法院認為,由於其又未能提供證據,也未能在限期內提出鑒定申請,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因此法院對案涉車輛維修費用7367元、拖車費300元予以認定,對雙方都認可的車輛維修期間徐先生產生的打車費等交通費也予以認定。

最終,法院判決樂樂父母賠償徐先生總計7722元多,並必須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完畢。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實驗顯示,高空拋物的“威力”驚人

案件承辦法官錢麗麗提醒,高空拋物後果嚴重,家長一定要履行對孩子的監管職責,避免孩子任意拋擲物品造成損害,需承擔侵權責任。

錢法官透露,以前媒體也報道過高空拋物“威力”的相關實驗,一個25克的雞蛋,從25樓扔下砸中行人,嚴重的話是可以致死的(見上圖)。

記者還了解到,樂樂玩的注滿水的氣球,是一種“水氣球”玩具。通常是很多個氣球捆綁在一起,通過裝置快速注水,然後取下裝置,普通的氣球就變成了一個個“水氣球”。玩耍時,通常是將水氣球用力摔向地麵,啪一下破裂,發出較大的聲響,所以又名“水炸彈”。據悉,“水炸彈”多是夏季盛行,是孩子群體中流行的玩具。(視頻剪輯:張笑疾)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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