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鄰裏因蟹塘塘埂歸屬動手致輕傷,刑事和解修複關係
2024-09-11 19:15

“這次多虧了你們的調解工作,要不然我和老李的矛盾還不知道該如何收場呢!”達成刑事和解後,老趙感慨萬千。近日,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輕傷害案件雙方當事人就經濟損失達成刑事和解,有效修複鄰裏關係,化解了雙方矛盾。

老趙和老李是多年鄰居,雙方因蟹塘塘埂歸屬權問題曾發生多次口角、積怨頗深。2023年4月,老趙與老李又因該事發生口角繼而產生衝突,其間老趙用撈杆擊打老李致其輕傷。

“兩人之間的矛盾並非不可調和。”案件訴至法院,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後,考慮到本案係鄰裏矛盾激化引發,“如果將案件一判了之,反而不利於雙方間矛盾化解。”為達成促進被告人真誠認罪悔罪、幫助被告人積極改造的法律效果,同時實現為被害人全力挽回損失、促進矛盾風險平息的社會效果,承辦法官積極同雙方聯係,並召集雙方前來法院協商刑事和解事宜。

“鄰裏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鬧僵了對兩家都是傷害……”法官分別多次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緩和雙方對立情緒,力求運用法理和情理讓雙方真正解開心結。

經過釋法明理,老趙表示願意賠償老李的損失,爭取獲得對方諒解。老趙認罪態度良好,老李也表示願意與老趙和解,但對賠償金額提出異議。在承辦法官組織下,雙方就蟹塘損失、醫藥費、護理費等各項經濟損失達成刑事和解協議並對確定的8萬元損失當庭履行完畢。老趙取得老李諒解,雙方握手言和。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今後你們還是要和諧相處、互幫互助。”承辦法官最後囑咐道。法官表示,鄰裏關係的良好建立不僅有助於個人生活質量的提升,也直接影響到生活的穩定與安寧。鄰裏之間發生矛盾應相互協商,以包容和諒解的態度麵對,理性溝通,積極尋求和平解決方案,避免事態擴大和情緒激化。

通訊員 任璐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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