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但酒駕還無證 被拘7日並處罰金2000元
2024-09-27 21:36

揚子晚報網9月27日訊 (通訊員 朱昌旺 欣交軒 記者 王國柱)9月23日0時10分許,興化市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一男子酒後駕駛一輛寶馬轎車,從戴南鎮振興路出發,往該鎮園區大道方向行駛……9月27日,當事人丁某因飲酒後無證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興化公安機關予以七日行政拘留,同時罰款2000元的處罰。

該局交警大隊戴南中隊值班人員接報後迅速出警,僅10分鍾就在該鎮園區大道董北村一路口,將被舉報車輛號牌為蘇M18×××寶馬轎車截停。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丁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79mg/100mL,超過飲酒駕駛非營運機動車標準,丁某對此無異議。後來,民警經進一步核查發現,丁某並沒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丁某交代,30多歲的他原籍係鹽城大豐區,是戴南鎮一酒吧的員工,正在某駕校學習,準備考取駕駛證,目前已進入科目四考試階段。在酒吧上班的他,明知自己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喝了酒,但還心存僥幸,錯誤地以為時間已至淩晨時分,不可能還會有交警在路上查酒駕,便隨手拿了一同事放置於吧台的車鑰匙上了路。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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