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9月27日訊(記者 石小磊)9月27日閉幕的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出《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加強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製度保障的決定》,為加快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提供堅實製度保障。
《決定》重點圍繞健全因地製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製機製,提出人大工作相關具體舉措。在構建發展新質生產力立法引領機製方麵,明確要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統籌立改廢釋,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逐步完善加快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的省域法規製度。主要包括強化未來產業培育、新興產業壯大、傳統產業升級、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等法規製度供給,深化區域協同立法。在健全發展新質生產力監督支持機製方麵,《決定》要求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係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製度,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部署要求貫徹落實。在完善發展新質生產力民意彙集機製方麵,明確充分發揮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係中的帶頭作用,傾聽群眾意見和建議,為發展新質生產力凝聚廣泛共識和合力。在提升服務保障發展新質生產力能力本領方麵,明確堅持按照“四個機關”要求加強全省各級人大建設,切實提升履職能力本領,更好服務保障發展新質生產力。
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在黨委的領導下,圍繞事關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依法作出決議決定,是憲法法律賦予的一項重要職權。
省人大常委會就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強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製度保障作出決定,是把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通過法定程序轉變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意誌的重要之舉,是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助推我省加快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的創新之舉,是廣泛動員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五級人大代表凝心聚力、服務大局,更好把根本政治製度優勢轉化為省域治理效能的務實之舉。
校對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