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1月8日訊(記者 季宇軒 通訊員 周誌軍) “您好,您在滆湖鮊類保護區內使用單杆單鉤違規垂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您給予相應處罰,這是電子《行政處罰決定書》,請簽字確認。”
“這是對接省財政統一公共支付平台的‘掃滆碼’,請掃碼支付……電子票據的鏈接已通過短消息發送到您的手機。”11月6日晚,江蘇省滆湖漁政監督支隊(下稱支隊)執法人員在對進入保護區違規垂釣進行執法辦案時,通過滆湖漁業執法辦案技術保障平台“‘滆’慧執法”送達第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電子文書,開出我省漁政係統第一張罰沒款專用電子收據。
隨著禁漁後漁業資源有效恢複,加上滆湖兩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緊鄰岸區,違規垂釣案件多發,簡易程序案件量大,罰沒款收繳極不便利,當事人繳款跑銀行費事,執法人員收款解款易形成執法風險。為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效能,支隊先行完成簡易程序在線快速辦理,自動生成文書進行保存、發送;“‘滆’慧執法”正式啟用後,5分鍾左右可以辦結一起簡易程序案件,真正實現移動執法、現場辦案,第一時間處置。
支隊還對接省財政廳,並在省統一公共支付平台開通電子支付、電子票據,當事人隻需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描繳費通知單上的“掃滆碼”,即可完成支付,當場獲取《江蘇省罰沒款專用收據(電子)》,“一站式”實現案件處理、罰沒款繳費及電子票據開具、下載、打印,順利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有效提升了滆湖禁漁監管智慧化水平。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