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1月23日訊(記者 萬淩雲 通訊員 陳紅生) 以為自己買的是“閑趣”餅幹,收到貨後去發現是“鹹趣”餅幹;以為自己買的是“大窯”飲料,收到貨後卻發現是“大窖”飲料。近期,有不少消費者反映在網購時,上了“山寨食品”的當。
11月23日,記者從鎮江消協了解到,陳先生前不久在網上購買飲料時,以為自己購買的是“大窯”,收到貨後,他打開品嚐,感覺和平時喝的味道不太一樣。仔細一看,才發現自己買的並不是“大窯”,而是一款名為“大窖”的飲料!他隨即打開自己的購買頁麵發現,頁麵上也標注的“大窖”。陳先生說,說實話,是我自己買錯了,準備買“大窯”的,沒注意看清楚,“大窯”和“大窖”也太相似了,怪不得價格便宜。
有類似遭遇的還有消費者康女士,她喜歡網購“閑趣”餅幹,前不久在網上瀏覽時,發現一款餅幹與經常自己購買的“閑趣”餅幹外包裝很相似,而且價格也便宜不少。收到貨後,才發現購買的是“鹹趣”餅幹。
鎮江消協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係。合法經營是商業主體從事商業活動的基礎,有的經營者抱著“傍名牌”的想法,在商標、包裝上打“擦邊球”,企圖達到與知名商標相混淆的效果,使消費者誤以為其產品與知名商標有直接關聯。這不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涉嫌不正當競爭。
故此,鎮江消協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注意三點:
首先,要到正規商超、便利店、專賣店等正規門店選購,警惕不具備經營資質的商家出售的食品。特別是在網購時,應選擇信譽度較高、得到相關公司授權的商家進行購買,索要並妥善保管小票、發票等購物憑證,以便日後發生糾紛及時維權。
其次,選購時應仔細辨別食品名稱、包裝等,認準正規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貪圖便宜忽略質量。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係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等。消費者應仔細辨識食品標簽標識的上述內容,不購買、不食用包裝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的食品。
再者,在購買食品時,一旦發現誤購了“山寨食品”,應當立即與商家交涉,或撥打12345、12315進行舉報投訴。
此外,鎮江消協還建議電商平台,應建立健全商品審核機製,對入駐商家進行資質審核和監控,將“山寨食品”拒之門外,並設立專門的投訴渠道,及時處理消費糾紛。相關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山寨食品”潛在危害的宣傳,提高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並出重拳予以嚴厲打擊,維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