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頻平台上,形形色色的探店視頻受到很多觀眾青睞。這些視頻不僅滿足了觀眾的好奇心,為消費者提供建議,有的還為博主和店家引流,將此做成了生意。
但有不少網友反映,曾遭遇過“別人拍視頻,自己‘被出鏡’”的經曆。探店視頻能隨意拍路人嗎?公共場合的拍攝行為該如何規範?
路人被探店視頻拍到
起訴後獲賠1萬元
湖北武漢的小麗(化名)在某餐廳就餐時,看到有人在拍攝探店視頻,鏡頭衝著自己座位的方向。小麗明確表示不要把自己拍進去,後續卻在對方發布的探店視頻中看到了自己。
持續傳播的視頻給小麗帶來了困擾,她聯係了短視頻平台,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複。於是,小麗起訴了短視頻平台,要求其刪除視頻、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
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法官王文兵表示,原告小麗認為自己明確拒絕了拍攝,對方不僅不尊重自己的意見,還未經同意將視頻上傳到網絡。
王文兵解釋:“短視頻平台發布的探店視頻公開了原告的肖像,該視頻不屬於法律規定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該視頻經過不特定對象的點擊、收藏、轉發,使原告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損害。”
鑒於該視頻的點擊量及轉發量並未達到較大規模,且在訴訟過程中,短視頻平台刪除了相關視頻,停止侵害。最終,經法院調解,短視頻平台向小麗賠償1萬元。
路人“被出鏡”時有發生
探店拍攝缺少肖像權相關約束
記者搜索社交平台注意到,不少網友跟小麗一樣有過“被上鏡”的遭遇。
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和朋友吃飯時,經常遇到探店拍視頻的博主,他們把三腳架等設備放在餐桌或過道,鏡頭的角度會隨時變化。
“一些粉絲較多的博主,拍攝設備多、影響麵比較大,有時會把你拍進去。但我隻是吃個飯,不想被別人當成作品,將肖像公之於眾。如果直接對著我拍,肯定要去說一下。”
王先生說,他也遇到過做得比較正規的探店博主,他們如果拍到路人後會主動征詢意見,有保護路人肖像權的意識。“如果被拍到的人不願意,他們會在視頻後期做相關處理,比如打馬賽克。但現在好多博主為了方便不考慮這些,給去吃飯的人造成了困擾。”
互聯網平台本地生活資深服務商劉女士告訴記者,探店視頻一般由商家或代理商發布招募任務,探店達人接單拍攝。但在拍攝層麵,商家和代理商都沒有對達人進行關於肖像權的具體約束。
互聯網本地生活服務商發布的關於探店視頻的拍攝任務(受訪者供圖)。
公共場合拍攝
如何保護肖像權?
如今,用鏡頭記錄生活越來越方便。然而,方便的同時,公共場合的直播、拍攝行為也影響到了他人。如何讓民眾更了解“隨手拍”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研究員黃尹旭表示:“大眾對肖像權接觸不多,接觸較多的是濫用明星肖像權的一些糾紛。其實路人同樣有肖像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明星和普通人的肖像權是平等保護的。對於已經公開傳播的短視頻,如果沒有征得相關肖像權主體的同意,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權的問題。”
黃尹旭建議,視頻拍攝者應具有自律心和邊界感。監管部門可以增加普法宣傳,並頒布肖像權保護的倡議,進一步規範公共場所拍攝行為。
“拍攝者可以征求路人的意見。如果沒有征得同意,最好采取一些技術措施,比如用馬賽克遮擋或是把麵部、聲音特征進行處理。監管部門一方麵要增強普法宣傳,提高公眾對自己肖像權的保護意識;另一方麵,應頒布一些肖像權保護的倡議,倡導自媒體從業人員維護用戶、路人的人格權益、肖像權益等。”
來源:中央廣電總台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