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加強首診和轉診服務、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關情況。
檢查檢驗是醫療服務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助於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降低醫療費用,提高診療效率,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就醫體驗。但在患者實際的就診過程中會發現,時常會發生不能互認的情況。那麼醫院之間檢查結果互認的標準是什麼?是否存在不能互認的情況?原因是什麼?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司長焦雅輝在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
在臨床診療過程中,檢查檢驗結果會因患者的生理代謝、病情發展而發生變化。例如,血小板的代謝周期是8—12天,超出時間範圍的檢查檢驗結果可能無法反映就診時的情況,需要再次檢查以明確患者病情的最新狀態,臨床中類似的情況很多。
檢查檢驗設備、試劑、方法和技術水平存在差異也可能會對互認工作造成影響。例如,不同排數的CT分辨率、成像清晰度不同,與16排CT相比,64排CT可以發現更為微小的病變。
因此,同一個檢查項目對於不同的患者,有的可以認、有的不能互認,具體取決於患者的病情和臨床醫生對患者病情的判斷。
所以,在製度設計的過程中確定了“以保障質量安全為底線,以營造適宜製度環境為重點,以區域信息平台建設為依托,以便利患者為導向,以滿足診療需求為根本,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的互認原則。
我們要客觀看待,尊重疾病診療的客觀規律,尤其要尊重醫師的臨床決策權。這也要求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加強醫患溝通,在檢查檢驗結果不能互認時,充分做好解釋說明,積極爭取患者的理解支持。
一直以來,國家衛生健康委不斷健全政策措施體係,積極推進檢查檢驗水平趨同和結果互認工作。
目前,全國有24個省份互認項目超過100項,其中,北京、江蘇、浙江分別達到481項、478項和443項。
各地積極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設,促進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跨區域互通共享。江蘇省實現全省1966家公立醫療機構全部接入影像雲平台;浙江省互認係統覆蓋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
一些省份還積極推進跨區域互認工作。京津冀魯地區1100餘家醫療機構納入跨區域互認範圍,互認項目達到60項;川渝兩地將935家醫院納入互認範圍,互認項目達到161項。
(總台央視記者 楊陽 史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