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憲法宣傳活動,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憲法實施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法律規範,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憲法擺在全麵依法治國戰略布局的突出位置,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勇於推進憲法理論和憲法實踐創新,推動我國憲法製度的顯著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各項工作全麵納入法治軌道,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充分發揮,憲法實踐更加豐富生動。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憲法序言最後一段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根據憲法,製定本法”;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實施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麵管治權;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進行憲法宣誓成為常態……今天,憲法實施已經貫徹到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領域各方麵,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一個現代化國家必然是法治國家。黨的二十大提出,“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必須全麵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健全保證憲法全麵實施製度體係,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製度”。奮進新征程,我們要順應時代要求和人民意願,在保持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前提下,推動憲法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以創造性的憲法實踐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新境界。
憲法是厚重的,也是鮮活的;是宏大的,也是具體的。以更強的信心、更大的決心、更深的力度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更好發揮我國憲法製度的顯著優勢和重要作用,必將以憲法的全麵貫徹和有效實施為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