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民戈先生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反映,2024年12月21日,他在常州江南環球港的瀘溪河門店購買了一袋雞蛋糕,兩天後一位同事從中吃出了金屬異物,還劃傷了舌頭。戈先生聯係瀘溪河門店店長後,對方表示其生產環境中不存在此類材質的物品,無法進行賠償。隨後,戈先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情況。有關部門現場檢查後,表示生產環境正常,且商家拒絕協調,以此完結了相關投訴。戈先生便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進行了投訴。
戈先生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2024年12月21日晚上,他和妻子在常州江南環球港逛街時,路過瀘溪河門店。因為妻子懷孕,經常嘔吐,所以戈先生給她想買一些雞蛋糕墊墊肚子。他在某平台上購買了一張10.4元的雞蛋糕團購券,並當場進行了兌換。
雞蛋糕共有十個,當天晚上和第二天沒有全部吃完。考慮到不能久放,12月23日,戈先生把一部分雞蛋糕帶到公司,打算作為下午茶與同事們分享。其中一位同事剛吃了幾口,就感覺嘴裏不對勁。“我同事的舌頭當時就被紮破了,但是她比較心大,手頭上也還有工作,就沒有立刻就醫。我一看是個類似釘子的金屬碎片,覺得很抱歉,勸她還是去檢查下。再想到如果這塊雞蛋糕是我妻子吃到了,心裏更是不舒服。”當天下午,戈先生聯係了江南環球港瀘溪河門店,協商賠償事宜。
戈先生同事從雞蛋糕中吃出的異物
戈先生的同事舌頭被紮傷
“一開始,門店工作人員同意賠償100元,但我希望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賠償,於是聯係上了門店店長。店長表示,他們的食品製作工具上沒有這種材質,原材料也沒問題。他向區域經理反饋後回複我說,證據不足,所以無法賠償,隻能退款。”戈先生對此並不滿意,在12月24日和12月25日分別撥打了常州市12315、12345電話,投訴這一問題。
戈先生與門店店長的溝通記錄
隨後兩天,戈先生收到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回複:“工作人員說去瀘溪河檢查了生產環境,結果是店裏沒有類似材質的物品,門店仍然拒絕賠償,市監也因此完結了我的投訴。”
於是,戈先生向本報“有事找紫牛”進行了再次投訴。通過平台顯示的瀘溪河(常州新北江南環球港店)門店電話,記者聯係到門店工作人員,但對方表示並不清楚此事。戈先生向記者提供了該門店店長微信,截至發稿前,該店長仍未通過記者的好友申請。
同時,記者也撥打了常州市新北區市場監管局龍虎塘分局電話了解情況,對方表示需要向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核實後再進行回複。
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戈先生表示,如果瀘溪河後續仍然拒絕賠償,將會報警或提起訴訟。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魯玥
校對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