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月27日訊(記者 郭一鵬) “發生了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不賠?”碰上這種事實在讓人心煩,那麼,當事人該如何處理呢?來看看下麵兩起案例吧!
近日,張某駕車行駛至南京江寧利源北路董村路路口時,突遇前車急刹,於是他也趕緊跟著猛踩了一腳刹車。不料,緊隨其後的趙某一時大意,跟車太緊,刹車不及,一頭追尾撞了上去。經認定,趙某未保持安全距離,疏於觀察,負該起事故全部責任。雙方對事故定責無異議,並簽字確認。誰知,張某向趙某索要修理費時,因趙某埋怨了幾句,雙方發生口角,趙某一氣之下,將張某拉黑,拒不接電話。對方全責,卻不願賠償,張某一氣之下撥打了12345。轄區中隊當即介入調查,並前往趙某家中,找到對方進行調解,最終雙方化解矛盾,而趙某也主動向張某付清了維修費。
無獨有偶,市民胡某也遇到了類似的煩心事,自家大門被貨車撞壞,司機先答應賠償,現在卻不認賬。江寧高新區中隊接到12345反饋後進行調查,貨車司機呂某表示,當時因著急送貨答應胡某3000元賠償,事後覺得對方要價過高,而胡某認為自家大門工藝複雜,材料高檔,維修起來較困難,雙方就賠償金問題無法達成一致。交警將雙方約至中隊協商處理,雙方對事故原因表示一致,呂某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交警調查清楚後開取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並告知雙方,戶主胡某可以通過保險公司對大門維修費用進行定損,如對方不願意承擔賠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索賠;呂某若對定損金額有異議,可以向保險公估機構提起損失估算申請,由公估機構對損失進行估算。
除了交警介入調解外,還可以申請“代位賠償”維護自身利益。當遇到對方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校對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