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審議通過了一部“決定”,全稱是《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
這部《決定》最大的曆史貢獻,是全麵回答了在我國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上,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決定》全麵總結黨領導人民在我國國家製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麵取得的成就、積累的經驗、形成的原則,重點闡述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根本製度、基本製度、重要製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體製機製改革、需要推進的重點工作任務。
這部《決定》的誕生,經曆了半年時間。今年4月30日,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啟動。文件起草組成立6個多月來,認真研讀相關重要文獻,係統總結我國革命、建設、改革進程中的製度演變、製度創新,整理消化各方麵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開展專題研究,反複討論修改決定稿。9月初,決定征求意見稿下發黨內一定範圍征求意見。經反複研究推敲,對決定稿增寫、改寫、文字精簡283處,覆蓋各方麵意見和建議436條。決定稿起草期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召開2次會議進行審議,形成了提交全會審議的決定稿。
現在我們看到的《決定》全文,一共有18441字,由15部分構成,分為三大板塊。第一板塊為第一部分,是總論,主要闡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和國家治理體係發展的曆史性成就、顯著優勢,提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第二板塊為分論,聚焦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根本製度、基本製度、重要製度,安排了13個部分,明確了各項製度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完善和發展的方向,並作出工作部署。第三板塊為第十五部分和結束語,主要就加強黨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領導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