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8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全會對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了戰略部署。其中,深化財稅體製改革是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重點之一。
深化財稅體製改革關係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也關係到老百姓的生活福祉,備受各階層關注。
1994年中國實行分稅製改革後,搭建起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係的基本製度框架。此後,稅製基本框架30年未變,保障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財政安全。
30年來,稅製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充分發揮了稅收在合理調節財富分配上的作用。如2008年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實現合並統一及此後的“營改增”,減輕了企業和消費者的稅負壓力。
再比如,2019年,個稅改革強化高收入人群稅費征管,並增加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讓稅負變得更加公平。此外,環境保護稅極大促進了環境和生態改善。
在全麵推進強國建設、民族複興偉業為目標的新時代,進一步完善稅製成為必然要求,將更加有利於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加有利於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更加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要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明確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合理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決定》強調,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
種種舉措,體現了中國財政政策的係統性和前瞻性,為完善宏觀經濟治理,加強財政政策對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提供了堅實的製度保障。推進改革,也將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和建立更具韌性、更加公平的經濟體係做出重要貢獻。
本文編譯自《中國日報》7月24日社論
原標題:Reform of the taxation system will support higher quality development and social fairness
出品:中國日報社論編輯室 中國日報中文網
編譯:曹靜 編輯:李海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