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通報“燒烤店打人案出警民警舉報”:其反映問題均不屬實
2024-08-06 07:42
8月5日,唐山市紀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等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民警陳誌偉通過網絡實名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陳誌偉在辦理“06·10”燒烤店打人案件過程中,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且在醫院發現主犯陳繼誌後,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放任陳繼誌離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依法審理,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判決後其未提出上訴。
關於陳誌偉反映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舉報未反饋、申訴程序拖延等問題,工作組通過調閱卷宗、查看留置訊問錄像、核對筆錄、查閱陳誌偉本人懺悔書、與有關人員談話等方式進行了核查,其反映問題均不屬實。關於其反映實際出警時間為10餘分鍾,被有關領導要求念稿“出警5分鍾”問題,經核查,係其在采訪前與處警人員(已依法處理)商議隱瞞後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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