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車輛淩晨拋錨高速,司機“淡定”站在第一車道
2024-08-06 17:34
揚子晚報網8月6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李焱) “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是在高速公路遇到交通事故或拋錨意外時的安全操作要求。前不久淩晨2時許,南京高速三大隊交警巡邏到繞城公路秦淮新河大橋時,發現一輛白色小車停在第一車道,車輛後方未設置任何警示標誌,一名男子就站在車旁,後方快速通行的車輛紛紛變道避讓,情況十分危險。
交警見狀,立即將警車停在該車後方,拉響警笛警示後方來車,同時在後方擺放反光錐筒做好安全防護。麵對交警詢問,該駕駛人表示,車輛因為沒電拋錨,自己沒有相關經驗所以一籌莫展,甚至都沒有報警。“你是一點安全意識都沒有,已經將自己置於危險境地。”交警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最終,交警迅速協助其將拋錨車輛拖離高速公路,該駕駛人因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時未放置危險警示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
交警提醒,駕車出行前,駕駛人一定要做好安全檢查,排除隱患再上路行駛。若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拋錨,一定要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駛入應急車道,並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警告標誌,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護欄外安全區域,撥打報警電話,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九字訣。
校對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