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多家企業負麵信息,以交“公關費”為名行敲詐勒索之實,麵對“有償刪帖”,企業該如何救濟?“以前遇到這種事情總是忍氣吞聲,經過這個案子,我們感受到隻有法律才能真正保護我們企業應有的權益!”
2022年6月24日,海州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宋某提起公訴
6月6日,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檢察官走進涉案企業開展法治專題講座,通過辦理的案件,以案釋法向企業宣傳遭遇網絡敲詐、網絡侵權時的正確做法,聽完檢察官的講述,該企業工作人員感歎道。
檢察官在法治專題講座上講述的是宋某敲詐勒索案。宋某利用自媒體發布企業負麵信息,以公關費為名有償刪帖,實則對多家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經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3年12月28日,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20萬元,並責令退還多個被害單位損失共計150萬餘元。宣判後,宋某不服,提出上訴。2024年4月16日,連雲港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宋某入職某企業工作,在閑暇之餘,他搜集了自己所在企業的行業信息,並創立了微信公眾號“AAA說故事”(化名),主要發布一些行業相關信息。起初,新創的微信公眾號沒有什麼知名度,隨著宋某了解的行業內幕越來越多,其發布的內容也逐漸涉及更深層的行業資訊,公眾號粉絲量逐漸增長至6萬餘人,且大多是業內人士。
此時,宋某產生了通過該微信公眾號“撈金”的想法。宋某認為,一些行業內的“爆料”,無論內容真假,隻要發布,往往就會影響企業形象甚至企業的股價,這正是知名企業的“軟肋”,而刪帖是最快速解決問題的辦法,隻要發布某些負麵“爆料”,相關企業一定會找上門來協調刪除,自己便可借機收取費用。
2021年年初,宋某開始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所謂的“爆料”信息,並有公司與其聯係刪帖。“該司領導必備技能是PUA(全稱Pick-up Artist,意為‘搭訕藝術家’,俗稱‘戀愛大師’,此處指職場中上級通過話術對下屬的精神控製),你了解嗎?”2021年4月的一天,宋某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一篇文章,雖然沒有點名,但粉絲和行業內人員一眼就能看出宋某說的就是某公司。文章發布後不久,該公司工作人員便聯係宋某希望其刪除該文章。
“我已經掌握了公司的大量爆料材料,隻要和我簽署公關合同並支付費用便可以刪除,我以後不再繼續發公司的負麵報道。”麵對該公司的要求,宋某說道。他甚至給該工作人員發信息說“錢不到賬,文章不撤”“你看其他公司都已經和我簽訂合同了”等等。在宋某的各種明示、暗示下,最終,該公司與其簽訂了期限為兩年的“公關合同”,交了30萬元“服務費”。
就這樣,宋某專門搜集並發布多家知名企業的負麵信息,在2021年1月至10月間迫使被害企業與其聯係並簽訂“公關合同”,合同費用從12萬元至70萬元不等。甚至在某家企業打款後,宋某覺得來錢太快,僅一個多月後再次發布該企業負麵信息,並要求該企業在原有基礎上續簽35萬元的合同。短短10個月,宋某敲詐勒索多家企業172萬元,其中實際得款153萬元。
2021年11月17日,被宋某敲詐的一家企業無法忍受宋某的威脅,選擇報警。次日,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對該案立案偵查。
許多企業經常會遇到自媒體賬號發布負麵信息或是造謠,想刪帖就要交“公關費”的事情,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和股價,有些企業隻好選擇忍氣吞聲花錢“消災”。
因宋某的行為嚴重侵害企業權益,偵查階段,海州區檢察院應邀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從還原企業被脅迫的過程、核實企業同意支付錢款的原因、微信公眾號上文章的來源及真實性等10餘個方麵進行偵查取證,不斷夯實證據基礎。
2022年3月11日,該案被移送至海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過程中,辦案檢察官根據被害人陳述、手機聊天記錄等客觀性證據,逐個梳理每家企業被敲詐勒索的時間、金額等事實,分析宋某對多家企業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證據。
“要嚴格區分輿論監督、網絡維權與敲詐勒索的界限。該案中,宋某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利用被害企業害怕負麵報道損害商業信譽的心理,專門搜集、發布企業負麵信息,最終通過公關費用的名義迫使企業支付刪帖費、消除負麵影響,不符合等價有償原則,是典型的敲詐勒索行為。”2022年6月2日,海州區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對該案進行討論,該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王義雲在會上發表了自己的意見。通過深入細致的討論,大家最終認定宋某構成敲詐勒索罪。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很多企業遇到自媒體敲詐勒索時,往往不太善於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為了幫助企業更加健康、有序地經營,該院在分析研判和實地走訪後,於2022年12月20日向被害企業製發企業風險提示函,並聯合公安機關開展網絡空間治理,專項打擊“輿情敲詐”網絡犯罪。
針對該案特點,海州區檢察院依托檢察護企“檢察藍護航崗”,為涉案企業開展普法宣傳和專題講座,通過以案釋法向企業宣傳遭遇網絡敲詐、網絡侵權時的正確做法,幫助企業合法經營,保障行業健康良性發展。
2023年12月,依托“檢察藍護航崗”,檢察官為轄區企業開展普法宣傳,保障行業健康良性發展。圖為辦案檢察官為企業法務提供一對一法律谘詢。
“通過這個案件的辦理,我們自身也在不斷反思,要提升正確應對輿情、處理輿情的能力,有了你們的幫助,在遇到類似事件時,我們會第一時間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再受‘敲詐’之苦。”2022年12月30日,被害企業向檢察機關送達了回函。
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海州區檢察院梳理辦理的“新聞敲詐”“按鍵傷企”案件後,通過座談、調研等方式問需於企,針對企業提出的如何區分宣傳費和敲詐勒索、遇到不良自媒體惡意抹黑企業形象該如何維權等問題,積極開展普法宣傳。2024年以來,該院在全區舉辦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員工法律風險防範等各項主題普法講座30餘場。
通訊員 盧誌堅 孫鑫鑫 劉漢璿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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