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王女士是一位喪偶老人,兒子患有認知障礙,一直以來都由王女士照顧。隨著年紀增長,王女士精力和體力日漸衰退,她既擔心自己的養老問題,又擔心兒子後期無人照顧。王女士求助社區居委會,在南京公證處的幫助下,雙方辦理意定監護協議等公證,妥善解決了王女士養老照顧問題和認知障礙子女的監護問題。
麵臨養老監護困境,雙方顧慮重重
王女士年近70歲了,多年省吃儉用攢下一些積蓄,名下還有一處房產供其和兒子居住。隨著年紀的增長、體力和精力的衰退,王女士照顧兒子也逐漸感到力不從心,她準備找辦法為日後養老、照顧兒子之事做打算。她有幾點顧慮:首先是自己失能後誰為自己養老?因為兒子患認知障礙,生活無法自理,也正是由於這種特殊的家庭狀況,親屬對他們母子避之不及,從親屬中挑出合適的人選幾乎沒有可能。王女士曾考慮過去養老機構,但現有的積蓄不足以長期支撐王女士及兒子在養老機構的開支;如果將房產出售變現,又擔心最後無法適應養老機構導致無家可回。其次是自己失能或者去世後誰照顧兒子?兒子因認知障礙,一直由她看護並負擔其生活醫療開銷。現在王女士身體狀況不如從前,今後自己失能或者去世,兒子的日常起居則成為最棘手的事情。最後是自己去世後財產由誰繼承和管理?王女士膝下隻有這麼一個兒子,她想將財產留給兒子,而以兒子的精神狀況無法管理和使用財產怎麼辦?
社區居委會了解王女士家裏的困難,也希望盡可能提供幫助,但也有所顧慮。首先是費用問題。居委會經費主要來源於地方政府撥付,僅限用於日常辦公和維係組織運轉。照顧王女士及兒子,所需耗費大量人力、財力和物力成本怎麼負擔?其次是矛盾糾紛問題。王女士的房子和錢肯定要用在他們母子身上,但如何用,怎麼用,居委會希望不僅在法律上要站得住腳,而且能有第三方對資金進行監管。如果在王女士失能或去世後,王女士的親屬要來爭奪監護權,甚至要求管理財產或質疑居委會的工作,居委會靠什麼維護自身權利?
組織溝通釋明法律,巧妙設計監護方案
了解到王女士和居委會的擔憂和要求後,公證員查閱相關法律規定,走訪社區了解情況,並多次組織王女士和居委會進行溝通交流,釋明相關法律規定,解除疑惑,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最終幫助王女士規劃了如下養老監護方案:
在王女士喪失行為能力時,由居委會管理和使用王女士的財產,對王女士及其兒子進行監護。在王女士去世後,遺產由兒子繼承,居委會作為其兒子的監護人管理和使用相關財產照顧其兒子的醫療及生活;同時,公證處作為第三方對財產的使用進行監管。
辦理組合公證,為監護方案保駕護航
為了讓上述監護方案得以妥善實施,對雙方形成有效約束,南京公證處公證員為王女士和社區居委會量身定製了一套包含意定監護、委托監護、遺囑、預囑在內的組合公證。
首先為雙方辦理意定監護協議和委托監護協議公證,在王女士失能時幫助王女士與居委會建立意定監護、委托監護關係,解決王女士及其兒子的監護人、監護財產管理問題。
然後為王女士辦理遺囑公證,解決王女士去世後將遺產留給兒子並指定其兒子監護人問題。最後還為王女士辦理預囑公證,為王女士在生命垂危時避免過度治療,也方便居委會在日後處理其醫療救治時有所依據。
此外,通過在相關協議中設置提存條款,在王女士失能或去世後,由公證處代為保管監護財產,監護人履行職責時按需領用,解決錢款使用監督問題。
上述公證方案得到了王女士和居委會的高度認同,不僅解決了王女士養老及監護認知障礙子女的問題,也消除了居委會行使監護權利遭受質疑的顧慮。
公證護航讓複雜養老看護難題迎刃而解
隨著社會老齡化推進,老年人失能失智問題日益凸顯,尤其是在一些子女係障礙者的家庭中,傳統子女監護父母的家庭模式失靈,使得老年人養老及子女看護問題成為困擾父母的終極難題。
南京公證處依靠紮實的專業知識和為人民服務的職業精神,充分運用法律工具拓展新型養老、監護模式,以王女士事例從法律層麵解除居委會的後顧之憂,讓複雜的養老看護難題得以在基層社區內部迎刃而解,讓更多與王女士麵臨類似困境的家庭迎來轉機。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陳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