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證處以“證據圖錄”維護商標權人合法權益
2022-04-11 13:53:50

今日頭條起訴“今日油條”抄襲模仿;藏族男孩丁真遭遇商標搶注者“哄搶”;三星堆的考古發掘工作還未結束就引起了注冊熱潮;電影《長津湖》票房大火卻被指商標侵權。隨著商標的經濟價值不斷增高,商標搶注之風盛行,未注冊的可能會被搶先注冊,已注冊的甚至會被投訴撤銷。近年來,諸如此類的行為屢見不鮮,家住南京河西的張先生就遇到了這麼一樁煩心事。

服裝門店正常經營,卻收到他人投訴

張先生是服裝設計專業的高材生,2017年創立了一家專營服裝品牌的公司,並在商場經營一家潮牌店。為了表現自己獨特的時尚風格和設計理念,張先生創設了一個潮流商標,在領取商標注冊證書後便掛牌出售,在本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沒成想在前兩天收到了商標局的通知,稱有人投訴其商標長期未投入使用,如果無法反證將依法撤銷其商標權利。張先生收到通知後隨即拍攝了幾張照片提交給商標局,投訴人卻稱這些照片沒有第三方機構證明,照片的真實性難以確認,張先生隻得來到南京公證處尋求幫助。

擬定公證方案,製作“證據圖錄”

《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根據案情及法律規定,公證員建議張先生辦理保全證據公證。即先由公證員攜帶攝像設備至張先生服裝店所在的商場,由外而內逐步拍攝,對商場的位置及服裝店的抬頭、海報、標簽等進行攝錄,對該服裝店從開業至今的收款記錄及發票、小票依次拍照,按照時間順序打印裝訂成冊,並將錄像刻錄光盤附後。以錄像為基礎、圖片為補充的證據圖錄充分體現了張先生長期使用注冊商標的事實。張先生在領取公證書後立即將其郵寄至商標局,之後再沒收到任何異議。

知識產權領域複雜,公證適用範圍廣泛

在市場交易活動中,商標作為消費者區別經營者的品牌和服務的重要標誌,具有明顯的功能導向和較高的隱性價值。“搭便車”“傍名人”“蹭熱度”等跟風搶注現象與商標的使用價值背道而馳,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秩序,侵犯了眾多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反襯出知識產權保護與維權的必要性。

隨著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係的完善,公證文書的服務領域和證據能力在不斷提高,公證已經貫穿於知識產權創造設立、運用流轉、權利救濟等多個環節,不僅可以證明商標的正當使用,也可證明專利的在先權利、著作的保管登記和名譽的侵權固定等多個事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付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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