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孤獨症兒童康複教育工作的幾點建議
2022-08-13 17:50:50

(徐麗玉)我國孤獨症兒童最新報道的發病率是1/68。鹽城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鹽城0-14歲兒童有105萬人左右,理論上在鹽城範圍內尚有萬餘名潛在孤獨症兒童。因此,我們建議:

一、要重視對孤獨症兒童的早期篩查。

我們建議要加大孤獨症兒童的篩查和醫學甄別力度,采取早期診斷、早期幹預、長期治療的幹預原則,在幼教階段即進行孤獨症篩查,並按幼兒成長發育過程進行多輪次篩查。特別是學齡兒童入學前,尤其要進行醫學甄別,症狀輕微的適教患兒可進入普通學校融合學習,學校應當配置“影子老師”和資源教室,症狀較重的患兒應給予專門的教學環境,開展有針對性的治療性學習。

二、應將孤獨症兒童康複教育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我們注意到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在製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時,沒有把兒童自閉症作為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單列出來,在工作任務、職能分工、推進措施中,對自閉症兒童的排查和保障沒有相應的跟進服務內容。兒童自閉症現象,不同於精神類或身體類疾病,至今仍是未知的世界難題,也是在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容易忽視的問題。因此,我們建議各級政府在製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方案時,能夠把兒童自閉症作為街道和社區特殊健康管理內容,與其他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一起管理,一起實施。

三、孤獨症兒童的家庭護理應納入照護保險製度。

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照護保險製度的意見(試行)》(鹽政發〔2021〕20號)和《鹽城市照護保險實施細則》,以及《鹽城市照護保險服務項目和標準(試行)》規定,照護保險的參保範圍,是市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為照護保險的參保對象。我們認為孤獨症兒童也應當納入照護保險製度範圍,因為孤獨症兒童心理和行為的不確定性,幾乎全部孤獨症兒童家庭都有一個家長辭職停職全職護理兒童。據我們了解,大多數孤獨症兒童家庭的經濟狀況非常拮據,納入照護保險的參保範圍,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孤獨兒童家庭的經濟負擔,這是對殘疾兒童康複救助製度的重要補充,體現黨和政府對孤獨症兒童及家庭的更多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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