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5部門10月17日發布《關於優化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一、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即可上市交易。
02
二、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實施價格指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依照市場實際合理確定。企業可根據項目供需情況自主選擇是否需要公證搖號。
03
三、經陝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製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15%。
04
四、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關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
05
五、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單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5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礎上提高至1.2倍。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06
六、優化用地供應結構、規模,盤活存量閑置土地。提高商品房建設質量,優化商品住房項目陽台計容比例、以戶配比車位等規則,增加住房得房率,建設群眾滿意的好房子。
07
七、積極開展以舊換新、百城千企促銷等活動,支持企事業等單位利用商品房去庫存相關政策購買存量商品住房。
08
八、優化預售資金撥付程序,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非重點監管資金用於本項目建設的可直接核準撥付;申請使用保函置換重點監管資金的,轄區住建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陝西省分行營業管理部
2024年10月17日